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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假冒商品配送成从犯

(Time:2012-12-23  Clicks: 1437)

    明知发货人是售假商家,但为赚取送货费,仍然提供快递服务。日前,杨浦区法院审结刘某、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,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,罚金40万元;王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,罚金30万元。而为他们提供快递服务的贾某,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罚金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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